从16岁到47岁,她把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献给了马山;
从一片荒芜到满目苍翠,马山承载了两代人的绿色梦想;
从冒险承包到确权发证,全国第一个家庭林场见证着林业改革的步伐。
这里,就是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马山林果开发科研基地;她,是董事长李美和。
“千年合同”,开启产权制度新篇章
马山无树光溜溜,下雨沙石流,泥石盖良田,年年粮歉收。这就是上世纪70年代的马山。虽然大队每年派出6个社员看守马山,但马山仍继续荒芜。李美和的父亲、护林员之一李金耀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1979年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召开不久,人们还保持着“谈包色变”的思想,李金耀却向大队郑重提出了承包荒山的申请。经过两天两夜激烈的讨论,李金耀与大队秘密签订了一份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马山1200亩的荒山造林。合同规定:林场所有投入由承包者负责,林木投产后,马尾松收入全部归大队;新植的杉木90%归大队,柠檬桉60%归大队,桐油、油茶等油料收入双方各一半,其他零星经济作物归李金耀;合同千年不变。
那一年,李美和刚刚16岁,她回忆说,父亲没读过书,当年执意要包山凭的就是中国农民的那股韧劲,他总说“人勤地不懒”,只要下苦功,荒山总有变绿的一天。
一个朴素的绿色梦想造就了全国第一个家庭林场的诞生,那份写在一张粗糙牛皮纸上的“千年合同”,成为新中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进程的关键节点。
女承父业,让绿色梦想变成现实
见到李美和时,她刚刚参加完第三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颁奖仪式。一回宾馆就马上换下了来北京特意买的高跟鞋,“实在穿不惯,”李美和笑着说,“平时总在山上,更穿不着了。”
为了延续父亲的绿色梦想,李美和放弃了很多物质享受。造林绿化的艰辛自不必说,1987年,父亲去世后留下的29万元债务也落到了年仅二十几岁的李美和身上。
李美和继承了父亲的倔强,同时又比父亲站得更高、看得更远。1988年,她以马山林场第二任场长的身份,与大队协商修订合同,将个人收益分成提到约15%,但承包期由千年变为50年。
在接手林场的22年来,李美和经历了种种考验。1989年,她和一名亲戚为制止附近村民盗伐杉木,被七八个人殴打致伤;在坐月子的时候,上山扑火最终昏倒在山上;1999年,一场霜冻使林场几乎遭遇灭顶之灾……
“是党和政府帮助我闯过一道道难关。”每每提及过去,李美和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在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下,马山林场先后与林业、科技、农业等部门开展了20项科技课题试验,最终确定了以短养长、以果养林多种经营的路子,在山绿的同时也能创造效益。
得益于林改,林场赶上最好的时代
对于马山林场和李美和来说,这真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2003年元宵节,时任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告诉李美和,全省林改即将全面开展,鼓励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当年4月,福建省《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马山林场所在的村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马山55%山林收益股份,李美和一举中标,股权达70%。同年8月,时任福建省副省长刘德章和黄建兴一起亲自为李美和颁发了全国第一本林权证。
与父亲当初的饱受争议不同,李美和如今获得的是各方支持和无数荣誉。2003年9月28日,在人民大会堂,李美和从温家宝总理手上接过“全国林业劳模”证书和奖章,总理亲切地鼓励她:“你要再接再厉,把林场办得更好!”
李美和的干劲被完全激发出来。生产苗木、培育珍贵树种、种植林果、发展速丰林……昔日水土流失严重的马山,如今已建成林丰水美的生态经济型林果基地,林场资产近2000万元。就在上个月,李美和申请的7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获得了批准。
李美和也有一个绿色的梦想,比父亲的梦想更大、更美:除了使林场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大做强,还要发展“森林人家”生态旅游,带动周边群众致富,为生态海西作出更大贡献。
这次来北京领奖,莆田市林业局、妇联的领导都发来短信表示祝贺,李美和回复道:“马山虽小,荣誉却重;人虽平凡,收获却多。我们一定继续努力,让马山这面旗帜永远飘扬。” |